由于设计是一门综合性学科,需要把科学、艺术、生活、文化、产业、政治、经济、能源、环境等众多知识有机结合起来。在从事一项具体的设计时,根据需要务必进行整体的综合的考虑、权衡和比较。那么,比较所要考虑的因素有哪些呢?笔者认为,这些因素可分为主观因素和客观因素两大类。酒店品牌设计主观因素基本由以下几点组成:
(1)设计者出生地的文化、历史、地理环境、经济、民族结构、人种及其结构因素。
(2)设计者的家庭组成、环境氛围、种族根源因素。
(3)设计者生活所在地及其生活圈因素。
(4)设计得受教育所在地及其所受教育的程度因素。
(5)设计者的社会阅历因素。
以上酒店品牌设计形成和影响着设计者自身的性格特点及其世界观和设计观,成为在“比较设计”过程中内在的因素。客观因素基本上包括以下几点:
(1)人环境因素:①为谁设计,“谁”包括了设计委托者及设计适应对象(人:年龄、文化层次、经济能力、共性及共有的行为因素、个性及特有的行为因素)。②设计得的上级、同事及相关人员。③相关的一些突发性的人为因素。④非相关的人员,如:家庭成员、朋友等。
(2)物环境因素:①设计投放点的地理位置、环境、各种法规等。②设计投放方式。③设计及设计适应对象(物)(材料质地、比例、尺寸、造型、色彩、技术、工艺、经济、功用等及一些配套设施)。④交通工具及环境。⑤时间、天气等。⑥经济、能源、科技、产业结构。⑦文化、生活、人的结构等因素。以上是外在的因素,多数情况下,“比较设计”过程更偏重于对外的因素的考虑。罗们在设计过程中,只有考虑周密、比较因素全面,才会有最优的设计结果。当然,在实际设计过程中并不一定要求一一考虑,这与拥有丰富的知识经验及职业敏感性与技术熟练程度是有很大的关系的。
酒店品牌设计是一项系统工程,各环节的工作应用软科学中系统工程的方法对待和解决。“比较设计方法”是其中重要的方法之一,也是设计中方法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中国传统美学中的“观物取象”里就包含了“比较”的因素,“观物”乃以俯仰观照的视觉感受方式,观天察地,所观之物均乃存在的实物,所取之象均为符合“设计”的象,在“观”到取得符合“设计”之象的过程里,是经过了多次反复“比较”的,是一个“比较之后再比较”的循环往复的过程;中国近、现代艺术大师齐白石先生曾说的“作画妙在似与不似之间……”这里面已将“比较”的因素放到了相当突出的位置了,它告诉我们学画、作画均应比较地去学,比较地去画,这是通向艺术高境界的方法之一;西方格式塔心理学认为,人类对形在知觉上有一种“重构”的需求,当然,这种“重构”在任何时候都不是任意和放纵的,它自身具有特有的倾向和规律,但不可避免地要受到刺激的制约,多数情况下,刺激物本身的特征不许把自己组成为一个适应感官的“格式塔”,这时观看者(于设计上来说是设计者)本身就会产生出一种改变刺激物的强烈趋势,通过对刺激物的相互比照,一方面会放大、扩展、强调那些适宜的特征,另一方面又会取消那些阻碍其成为一个简洁、规律、合目的的好的“格式塔”特征,反复几次直到变为完善图形(格式塔心理学称之为“完形压强”),由此,这种“重构”过程始终贯穿着“比较” 的思维;艺术设计中的这种“比较设计”方法与上所述没有本质上的差异,可谓如出一辙。人们为了搞好一个设计,经常画出许多草图(方案)摆在一起进行比较、筛选,再比较、再筛选,反反复复,最终挑选出最优的设计方案来,这样的例子比比皆是。另外,设计中的比较设计法是建立在理性的基础之上的,这是同纯艺术中 “比较”的重要区别。-vi设计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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