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业识别系统(CIS)的视觉设计要素中,应用最广泛、出现频率是最高者,首推酒店品牌设计VI形象标志。标志不仅具有发动所有视觉设计要素的主导力量,也是统一所有视觉设计要素的主导力量,也是统一所有视觉设计要素的核心。更重要的是酒店品牌设计VI形象标志在社会公众和消费者心目中是企业的同一物,集中地表理了企业的形象特征和个性。酒店品牌设计VI形象标志是主要的基本视觉要素,具有识别性、领导性、同一性、造型性、延展性、系 统性、时代性的特点。
标志就是将事物、对象抽象的精神内涵以具体可见的形象表现出来。酒店品牌设计VI形象标志分为企业自身的标志和商品标志两种。商标是用以区别不同生产者和经营者的商品和劳务标志。商标是通过形象、生动、独待的视觉符号将商品的信息传达给消费者。商标的使用者是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或劳务的提供者,商标的使用对象或标志物是商品或劳务。
酒店品牌设计VI形象标志(或称商号)是从事生产或经营活动的经营者自己的标志。酒店品牌设计VI形象标志通过造型单纯、含义明确,统一标准的视觉符号,将企业的理念、企业的规模、经营内容和性质等信息,传达给社会大众,以资认同识别。-vi设计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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