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酒店形象商标设计,都要考虑以下几点:
(一)合法性。我国酒店形象商标设计法和世界各国的酒店形象商标设计法,包括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在内,都对酒店形象商标设计有禁用规定,如果只在我国使用和注册,就要符合我国酒店形象商标设计法的规定,如果产品要出口到国外,要在国外使用和注册酒店形象商标设计,还要符合外国酒店形象商标设计法的规定。
(二)要符合民俗、民风和民族习惯。酒店形象商标设计必须迎合消费者的口味,绝不能用消费者忌讳的文字、图形做酒店形象商标设计。比如我国许多地方忌猫头鹰,如果你把猫头鹰酒店形象商标设计用在商品上,那么这些商品在这些忌讳的地区肯定卖不出去。另外,在我国比较合适的酒店形象商标设计,到另一个国家可能就不行,因为各个国家的风俗习惯不一样。所以,企业在选择一个酒店形象商标设计时,一定要考虑民族因素。
(三)酒店形象商标设计要和使用的商品或服务的特点相符合。每一种商品,都有自己的特点和用途,那么选择酒店形象商标设计,就要考虑这些特点和用途,以免产生不良的效果。比如,一个酒店形象商标设计用在杀虫剂上很贴切,就不能把用在食品上。“敌杀死”是一个很好的用于杀虫剂的暗示性酒店形象商标设计,绝对不能用在饮料上。
(四)独创性。独创性是指酒店形象商标设计设计要创意新颖、独具匠心。独创,才能产生惊人之作,才能造就吸引人的酒店形象商标设计,然后发展成为驰名酒店形象商标设计。柯达(KO-DAK)、索尼(SONY)、奔驰、海尔,无一不是独创的酒店形象商标设计。在我国不少企业习惯于选择花鸟虫、山水林木、文物古迹、飞禽走兽等做酒店形象商标设计,什么龙啊、凤啊、长城阿等等,缺乏创新,不能引人入胜,达不到作为一件好酒店形象商标设计应有的条件。
当然,近年来突破传统框框约束,大胆构思,不落俗套,让人拍案叫绝的酒店形象商标设计佳作也不少,比如广东“健力宝”酒店形象商标设计、杭州娃哈哈公司的“娃哈哈”酒店形象商标设计,北大方正集团公司的“方正”酒店形象商标设计等等。江苏红豆集团的“红豆”酒店形象商标设计,也是一件酒店形象商标设计佳作,它使人联想唐代大诗人王维《相思》的诗:“红豆生南国,春来发几枝,愿君多采撷,此物最相思。”正是借着这个创新新颖的品牌,红豆服装公司在短短的几年内发展壮大。-vi设计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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