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酒店标识设计“创意”下定义确实是很难的。特别是很难评判到什么程度就是重要创意,从什么程度起就是平庸的、陈腐的创意。博报堂的宫崎晋先生(现任第三MD总管、MDU长,我和他因日清杯装鸡蛋面的CM“饿”和创意大胆的丰岛园广告相识),一位经常提出重要创意的人士,在接受我的采访时讲了如下的话: “重要创意说到底就是简洁。打一个电话就能实现。”“无演员的表现形式的磨练很有必要”。
启用和创意无关的演员根本得不到什么效果。”对,说得不错。只打一个电话,大概是说要充分理解创意的核心。创意如果不能一五一十地说清楚自己的中心意思,引起人们的共鸣,就没有资格被称为创意。
当广告用户从广告商酒店标识设计那里接受广告的演示时,应该请对方用一句话来概括该广告方案的“创意”的核心。如果对方不能很好地解释,那么这个创意就没有穿透力,在向表现升华时作品也肯定没有说服力。
更和竞争酒店标识设计商品的区别,虽然要依对方情况而动,但进行区别的目的是要实现本公司的策划。比拼演员的知名度,搞毫无意义的 礼品竞争,这种战术完全是徒劳的。在旨在加强未来竞争力的品牌战略上只能起到负面的作用。
我想指出的是,对一件商品和其它商品相同的部分,要通过 宣传清楚地表现出其根本性质,并把这个方针作为表现的一个评 判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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