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RainbowSoft Studio Z-Blog
  • RainbowSoft Studio Z-Blog
  • 本站支持WAP访问
  • 订阅本站的 RSS 2.0 新闻聚合
  • 合作酒店管理集团:
  • 索菲特酒店(sofitel)
  • 悦榕度假酒店集团
  • 安曼酒店集团
  • 香格里拉大酒店(shangri-la)
  • 康年国际酒店
  • 最佳西方酒店
  • 卡尔森国际酒店
  • 锦江国际酒店
  • 胜腾酒店管理集团
  • 四季酒店集团(Four Seasons)
  • 凯宾斯基饭店(Kempinski Hotels)
  • 千禧国际酒店集团
  • 朗廷酒店
  • 万豪国际(Marriott)酒店集团
  • 希尔顿国际酒店
  • 凯莱酒店集团
  • 凯悦国际酒店集团
  • 喜达屋国际酒店
  • 法国雅高国际酒店
  • 海逸国际酒店集团
  • 豪生酒店集团(howardjohnson)
  • 洲际酒店管理
  • 锦江酒店集团
  • 建国酒店管理集团
  • 粤海国际酒店集团

Tel:0755-86193667    86193647
Name:Summer _ QQ:1622982    514032062
E_mail:hotelcis@163.com
CRT Group Design(hk) Co.LTD. 人和时代集团(香港)有限公司






旅游标志设计产品的概念(二)

Post by hotelcis, 2016-8-17, Views:

(2)从需求的角度
从上述概念来看,旅游标志设计产品存在着“服务说”和“服务与实体说”的争议,即最初认为旅游标志设计产品一种服务,到旅游标志设计产品是服务与实物的结合,再到旅游标志设计产品既可以是单纯的服务,又可以是服务与实物的结合。从需求的角度来看,旅游标志设计产品是旅游者自主选择的旅游行程,或是亲身体验而获得的旅游经。比较有代表性的观点包括:

李天元(1997)认为旅游标志设计产品是旅游者从离家外出开始,直至完成全程旅游活动并返回家中为止这一期间的全部旅行经历的总和。
罗明义(1999)认为旅游标志设计产品是旅游者以货币形式向旅游经营者购买的一次旅游活动中所消费的全部产品和服务的总和。
林南枝(2001)认为旅游标志设计产品是旅游者为了获得物质和精神上的满足,通过花费一定的货币、时间和精力所获得的一次旅游经历。
对旅游者而言,旅游标志设计产品的核心价值是体验;旅游者兼具旅游标志设计产品生产者和消费者的身份;旅游经营者要善于借助一系列产品和服务为旅游者提供充足的体验空间。

(注明:转载请注明来源于人和时代酒店vi设计 http://www.hotelcis.com )

说明:本设计百科内容来源于网络,仅供学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版权,或者错误,请与我联系,我会及时处理!谢谢。
Tags: 旅游标志设计产品的概念(二) 
分类:酒店VI设计 | 评论:0 | 引用:0 | 点击这里获取该日志的TrackBack引用地址 | 获取流量
上一篇:旅游标志设计产品的概念(三)
下一篇:旅游标志设计产品的概念(一)

或许你还对下面的文章感兴趣

Comments

发表评论: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

Last Comments

Guest